兹定于2017年11月21日(周二)上午9:00在新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请下列人员届时参加:
1.全体校领导;
2.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3.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学院(系)院长(系主任),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正职;
4.武汉大学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全体成员;
5.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另行通知);
6.离退休人员代表(另行通知);
7.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另行通知);
8.学生代表(另行通知)。
请上述参会人员于8:45前入场。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